你要是在通县、顺意、怀揉那些偏远的地方,就算再大的四合院那也值不了那些钱。
顶多就是遇到拆迁的时候,能够获得不少的拆迁款。
“那是,肯定不能给你找个破烂地方瞎糊弄啊!”
曹红伟笑了笑,然后继续说道:“不过啊,你也知道过去,这些个大院子,全都分配给了一个个人家住,现在这院子里住户可不少,要不是因为这,人家也不愿意出手院子不是。”
“明白。”
宋俊林表示理解。
甭说京城了,就是他们宁州也有着不少的大杂院,比如他之前在的郭家大杂院。
他家要不是院子小,再加上当时人口多,那怕是也得让别人住进来。
说起来,这都是历史遗留问题。
在建国之初,我国可没有那么多的工人。
建国后开始发展重工业,就从全国抽调了几千万人进入城市当工人。
虽然工厂也会建设职工宿舍和职工楼房,但那都是后期的事情了。
最早期这些工人,全都是被分配到了城里。
那些比较大的四合院,一个院子就能住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住户。
有人该问,那不是可以收租金吗?为什么还要卖掉?
这就不得不说一下之前的租金标准了。
在八十年代的时候,我国一直实行的是57标准,那可是57年的时候制定的。
当时规定平房的房租,一平方米的价钱是2毛2分钱。
那时候的房子基本上都是十几平米,大点的也会用砖垒起来,隔成小间,这样可以容纳更多的住户。
这样算起来的话,一个月也就2-4块钱。
一个几百平的四合院,一般就是十几间房子,多的二十几间,一个月撑死了也就80块到100块。
听着很多的样子,但你既然是房东,那院子里的一切事情就都得你处理。
房子破了漏了什么的,全都得房东出钱修缮。
要知道那四合院可都是老房子了,每年光是修房子就得不少钱。
再加上还有哭穷赖租的,你也不能赶走人家。
毕竟,咱这是新社会,不能再像旧社会的地主老财一样黑心。
说白了就跟后世那些,已经租出去的的法拍房一样。
这种种的麻烦事情,既劳心又劳力,房东们远不像后世京城的房东那样,整天躺着收租就能过的很好。
自然而然的,也就让那时候的四合院成了烫手山芋,没多少人家愿意留在手里。
而八十年代也正流行的出国潮,更是加剧了这种事情的发生。
所以才会有着不少想要到海外的,将自家的四合院给卖掉。
也正是因为这种情况,宋俊林这才能有机会买到这么好的地界的四合院。最近转码严重,让我们更有动力,更新更快,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。谢谢